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2008年68号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成都市社保缴费比例做出以下调整:
1、失业保险:所有参保企业的单位缴费由2%下调到1.5%;
2、综合保险:按费率4%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下调到3.5%;
3、工伤保险:企业基准缴费率(0.6%、1.2%、2%)乘以0.7或浮动费率乘以0.7;
4、生育保险:企业缴费费率由0.6%下调为0.3%;
以上1-4项险种下调变化生效日期为2009年2月至2009年12月。
5、医疗保险:企业缴费费率由7.5%下调为6.5%;
6、综合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4.5%下调为13%;
以上5-6项险种下调变化生效日期为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